叶谦颍因保管不善,将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03413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叶谦颍
2025年7月25日